据微信公众号“ 义乌发布”,12月27日,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调整的公告》,调整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优化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成套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已有一套的,执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已有二套及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可申请两次的规定不变。
文件要求,继续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灵活缴存、灵活提取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后再重新以个人名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允许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随时根据自身需求封存、提取。
义乌市还将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政策。降低可贷额度上限门槛,对职工家庭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动态调整为15倍;优化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式,提高可贷额度,按2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和审批的层数(地下室算一层)计算可贷额度;2024年1月1日后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公积金月缴额的1.5倍”的规定。
同时,文件要求加大高层次人才贷款支持政策。经本市人才相关部门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在义乌市购买首套家庭自住住房的,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可全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在义乌市购买首套家庭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职工家庭可贷额度限额标准上浮100%确定,不受“存贷挂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