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今年我市首次推出下沙大学城北158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作为市级房源试点分配,明天(11月1日)起正式启动申请。这标志着我市通过专项租赁住房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迈出坚实的一步。
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要符合哪些条件?怎么申请?赶紧看看!
哪些人可以申请?
本次试点分配对象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各层次人才。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执行);
二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高级管理人才。
受理时间
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租金标准
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8.8元/平方米,E类高层次人才17.6元/ m2,其他人才租金26.4元/m2。该租金标准不含物业费、公摊能耗费等其它费用。
怎么申请?
本次受理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 11月 28日);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将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按受理对象类别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应部门受理。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网上服务专窗”网站上进行公示。摇号选房等分配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租限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B、C、D类高层次人才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2个租赁期限。承租人原已承租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已享受过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的,租赁期限合并计算。
试点的房子在哪里?
房源具体坐落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北的汇澜公寓3号楼、4号楼共158套,其中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4套,90平方米左右的154套。
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总体情况
我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人才优先”保障理念,历经多年发展,基本形成了“租补并举、以租为主”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市区已累计为2万余名各类人才在创新创业中提供了住房保障。
一是以货币补贴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困难。2014年10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出台,按照“保高端、保无房”的原则,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保障范围主要是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在杭州市属或区属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2015年4月1日,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18年10月30日,申请购房补贴164人,发放购房补贴资格证140人,领取购房补贴113人,累计发放购房补贴3569.28万元。申请租赁补贴430人,发放租赁补贴资格证373人,领取租赁补贴238人,累计发放租赁补贴500.88万元。
二是以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解决中高端人才住房困难。为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助力我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今年我市启动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明确2018—2021年杭州市区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以及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选址要求、户型面积等。截至目前,已落实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57宗,总面积2408亩,预计可建房源5万余套。
三是以公租房解决基础性人才住房困难。对外地户籍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等基础性人才,我市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障。截至目前,已有约1.9万名基础性人才入住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