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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拟推信用管理新规 违反条款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 凤凰网房产杭州
近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在网上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意见。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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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拟推信用管理新规 违反条款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观点地产网
2018-10-22 18:03

近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在网上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意见。

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提议,将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依法依规可以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机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市场性约束和惩戒、行业性约束和惩戒、社会性约束和惩戒以及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提议,将从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9个方面101个条款进行落实。触犯条款且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人员,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违规条款包括违规转让、出租、转借、转租保障性住房;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符合住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等等。

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提议,符合守信条款的人将被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初步名单,经审查、公示合格后作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予以联合激励。

守信条款包括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开展信用评价的行业,信用评价为最高等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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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建部 转租 出租 【责编】 方梦茹(PO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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